武汉市“三个着力”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9-06-04 1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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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武汉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有效补长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短板,夯实巩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基。

一、着力加强法治化建设

一是加强宗教工作机构执法主体建设。结合区级机构改革,督导各区落实区级民宗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目前各区民宗工作部门全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二是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按照现行《行政处罚法》规定,我们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各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民宗、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障相关执法任务顺利完成。

二、着力加强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网络建设。全市160个街道(乡镇)配备1名宗教工作人员,3146个社区(村)配备1名宗教工作联络员。二是强化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责任制建设。各区向街道(乡镇)、街道向社区(村)下达宗教工作任务,明确街道(乡镇)、社区(村)宗教工作职责。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宗教工作部门干部。各区明确1名区委统战部副部长专任民宗局局长(正处级)、另设1名专职副局长(副处级)、配备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培训原则,加强对宗教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将举办全市民宗系统宣讲员培训班纳入市级年度培训方案。全市各区制定了宗教执法人员、街道(乡镇)统战委员、社区(村)宗教工作联络员政策法规培训班方案,并向基层街道、社区发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释义、省民宗委编印的《宗教政策法规读本》等宣传资料,做到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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