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09-09-23 14:52:53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20世纪以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共同研究和关注的问题。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企业经济实力的进一步走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倍受社会的重视,已经从一般号召转变为一种具体行动,并且成为企业回报社会、体现社会价值的趋势。
进入21世纪,在经历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源的优化整合之后,我国民营企业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民营企业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民营经济的总产值已经占到GDP的50%左右,民营经济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近一半,民营经济带动的就业已经占到新增就业的75%以上。民营企业作为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一支飞速发展的力量,也应该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履行社会责任的重担。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沿革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思想,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代。哈佛大学的埃伯施塔特(Eberstadt)曾引述亚里士多德的原话来说明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渊源:“在一个治理很好的社会中,……公民不能过着匠人或商人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毫无高尚可言,并且也有损于人格的完善。”在古希腊时代,社会重视社区利益并压制逐利行为,商人迫于社区的压力而采取社会性的行为。不过,作为现代意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则是源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在20世纪初期,美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使得它比任何其它西方工业国家更为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同时,美国经济的工业化过程和现代大公司的出现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与研究。现代公司的出现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种分离的管理模式催生了管理者资本主义挑战自由经济及其所信奉的利润最大化原则,从而产生了现代公司社会责任的思想。“赚钱行善”开始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共识,特别是随着西方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愈益迫切,呼唤企业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到20世纪50-60年代以后,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一种主流思想,并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但是,作为一种思想,当它上升为一种理论的时候,概念的界定则成为核心的问题。作为一个概念最早由美国的谢尔顿(Oliver Sheldon)于1924年提出,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这一理念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因此,在西方一些国家,一般都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位在为消费者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雇员劳动权益,维护企业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社区关系,促进社区发展,关心赞助慈善事业,促进市场文化建设等。
目前,世界上一些国际组织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非常重视,并成立了相关机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扩展。1999年1月,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约”,从“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和反腐败”四个方面提出了“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并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有效废除童工制、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技术发展与推广、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勒索和行贿受贿”等十项原则,要求企业按照这十项原则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其影响下,全球已有近3000家世界著名企业加入了全球契约。
在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2008年1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移动、中石油、中远集团等企业公开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成为中国企业履行神龛责任的先行者,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但从整体来看,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绝大多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处于“初级阶段”,真正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战略管理体系,通过全员参与,自觉参与还尚属少数,而公众和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没有形成共识。这需要认真的研究和思考,并积极地加以引导,鼓励企业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社会价值。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演变过程
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民营企业逐步开始发展壮大,履行社会责任也随之开始萌发,并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演变过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民营企业创立阶段。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开始恢复。这一阶段,经济发展还相当滞后,一些人以街边小地摊、家庭小作坊、货郎担等形式经营,做起了小生意、小买卖,并逐步发展成为雇工人数不多的小型民营企业,由此有了民营经济的初始发展。但由于当时民营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获到国家政策的扶持相对较少,因而,它们主要是依靠自身努力发展企业,壮大实力。这一时期,无论是政府、公众,还是企业自身都没有意识到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它们最强烈的欲望就是追求利润。因而,客观上民营企业承担最基本社会责任,就是经济责任,即追求经济效益,发展生产。
第二阶段——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一部分上规模的民营企业开始寻求企业持续发展的途径,探寻和巩固民营企业所拥有的优势,它们看重人力资源优势,并视以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具竞争力的要素。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民营企业家们开始思考应该如何善待员工。他们开始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在尊重人权、保障员工健康、提高员工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方面加大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内部的凝聚力。这一时期,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产生,并自觉不自觉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担了除经济责任之外的一些社会责任,如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等。
第三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期,民营企业步入稳定的发展轨道。这一时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民营企业家为了把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更多地是将企业的发展目标转向追求长期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比较关注与民营企业发展有密切利益的相关者,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位在承担对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上,使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急剧增强,诚信度明显提高。
第四阶段——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到现在,随着民营企业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也相应扩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的决定之后,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明确。这一阶段,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摆到了企业发展重要的战略位置,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把消除贫困、支持教育、创建和谐、人文关怀、环境保护、慈善捐助、社会公益事业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工商联贯彻中共中央1991年15号文件以来,在推动民营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上世纪九十年代,倡导民营企业发扬“爱国、敬业、守法”精神,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把这种精神延伸扩展为“爱国、敬业、守法、诚信、贡献”,高度概括了民营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还没有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自觉地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还没有成为民营企业这一庞大群体普遍自觉自愿践行的行为,迫切需要政府、有关社团组织、舆论等社会各界强力推动。
三、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和内容
民营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仅有利于社会的进步,而且有利于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声誉和社会认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身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从社会角度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社会发生变革时,可以应对社会变革的消极影响,降低或减少由于社会变革因素而必须付出的改革成本,加速我国有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的步伐,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众所周知,民营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重大成果之一,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民营企业究竟应该承担那些社会责任呢?最近,温家宝总理曾有两次非常精辟的讲话:一次是9月23日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期间,在美国友好团体举行的欢迎宴会上,温总理对最近发生的婴幼儿奶粉事件表示“非常痛心”。他强调要从这场事件中吸收教训,“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只有把看得见的企业技术、产品和管理,以及背后引导他们并受他们影响的理念、道德和责任,两者加在一起才能构成经济和企业的DNA”。另一次是7月20日,温总理在广东考察时曾对一批企业家说:“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关心社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企业家不仅要懂经营、会管理,企业家的身上还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这个被接连提及的概念反衬出问题的紧迫性。同时也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历史地提到了民营企业面前。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两类: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如缴纳税金、保证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如慈善捐赠、社会公益事业等。
从履责范围看,可分为企业内部社会责任和企业外部社会责任:内部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部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从履责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经济责任,这是民营企业首要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传统经济学角度考虑,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最主要的责任就是为投资人获得更多的利润,企业越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就越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企业如果不追求利润,其他任何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都无法得到保证,也失去了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经济实力基础。因此,实现经济责任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企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创新管理手段,增强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社会价值,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法律责任,这是民营企业起码的、必须遵守的责任,也是企业实现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法律责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履行的起码责任,其涵义是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从企业内部来讲,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本管理。把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实行全员劳动保护,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规范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各项社会保险;规范职工自身行为,坚持不懈地开展对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从企业外部来讲,首先是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遵守一切市场经济规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次,也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处理好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尊重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持续不断地增加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树立企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减少和消除因企业违法违纪行为而引发的企业内部的和企业与外部社会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还要清醒地意识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必须履行法律责任的内涵将越来越多,份量将越来越重,一些以往企业应当遵循的道德责任随着立法力度的加大,将转化为企业必须的法律责任。如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
三是道德责任,这是民营企业基本的、伦理自律的责任,也是诚信经营的重要前提。道德是调节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任何企业都必须承担应有的道德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循社会倡导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包括独立自主、平等交易、诚实不欺、信守诺言、保护环境等基本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诚实守信。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应当追求的道德目标,更是企业必须努力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中外企业的实践证明,诚信是企业的求生之道、立足之本,是企业长盛不衰的关键要素,也是企业的生命之所在。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节能环保责任,即节约集约使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企业在经营中不能因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必须从尊重自然、关爱民生的道德责任感出发,以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经营的指导原则,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宗旨,建设“两型企业”。在企业内部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节约资源、生态环境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环境责任意识,争当保护周边生态环境的模范。企业经营者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动承担起节能环保的责任,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四是社会公益责任,这是民营企业传统的、必须倡导的责任,也是民营企业应尽的义务。从企业成长的角度看,企业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公众全面的支持、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因此,当企业发展壮大,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资本积累后,就应当用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特别是通过慈善捐献帮助贫困地区、救助贫困人群,用自己的财富造福于社会,以自己的爱心和行为奉献社会。这样既表现了企业的道德良知,又建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地位。因此,民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慈善责任,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有关机构的分析情况看,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总体情况和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内不断出现威胁消费者衣食住行的假冒伪劣产品,如最近发现的“三聚氰胺”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破坏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产品质量低劣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是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对环境的污染破坏也日趋加剧,一些中小企业的工业生产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随意排放、不达标排放的现象在一些中小企业中屡见不鲜。
三是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问题比较突出。首先,违法侵权问题。表现在有的企业非法雇用、体罚和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有的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规定不具体,一旦引起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发挥不了作用。其次,工资待遇问题。表现在随意拖欠员工工资,加班、超时、节假日不付加班费,不给员工法定的福利待遇等。第三,劳动保护问题。表现在安全保证措施不完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超负荷工作等严重危害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现象在中小企业屡见不鲜。第四,社会保障问题。表现在社会保险覆盖率较低,一些企业把给员工投保视为企业的财务负担,导致员工在出现意外工伤或严重疾病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部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因素。从企业自身来看:一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觉悟明显不高,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二是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眼光,只注重短期效益,不注重长远发展。三是企业文化建设薄弱、滞后,尚未确立社会主义价值观。从企业外部环境看:一是政府督导的力度不大,只看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忽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二是社会责任审计制度不完善,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制定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准则和指南,缺乏强制性法规约束。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五、积极引导、增强意识、健全机制,着力推动民营企业承当社会责任
随着国际社会SA8000和CSM 2000等社会责任标准的出台和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和责任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民营企业作为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一支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社会责任概莫能外,这不仅是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整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正确引导,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各项机制,着力推动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第一,要进一步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弘扬责任意识。政府要从教育、宣传、表彰等方面入手,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和重视社会责任。一是要加强教育。民营企业要突出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大力造就遵纪守法、公平竞争、文明经营的诚信企业群体。二是要加强宣传。政府部门要在全市主流媒体大力弘扬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大张旗鼓地宣传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善举,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讲诚信、懂理义、善乐施”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树立典型。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议活动,总结推广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
第二,要着力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一是要建立推进企业履责的政府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工商、税务、统计、财政、金融、经委、环保、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机构,制定符合实际和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从机制上形成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鼓励和约束,提高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执行效果。二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培训。帮助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责任管理体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促使民营企业减轻并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能耗,做到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并重。三是要尽快出台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措施。政府应根据每年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对那些倡导诚信、依法经营、合理纳税、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民营企业,要适时给予物质奖励、命名表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以及对企业家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等;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民营企业,给予严厉的批评和惩罚,从而有力地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处理好与员工、政府、社会、自然环境的关系,在全社会广泛形成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营造民营企业履责的社会环境。除了政府的监督外,还应加强社会对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在这一过程中,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国际接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促导机制。制定并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按照SA8000和CSM2000等社会责任标准,规范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使民营企业不断改进工作环境与职工生活环境,改变民营企业“劳工标准低、劳工权益保护不充分”的社会形象。要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通过定期报告企业履责情况,了解社会各方面对企业的反映,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调整经营行为。舆论媒体和民间团体也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营造好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
第四,要进一步保障员工合法利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府部门要做好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帮助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合理收入分配制度,营造一个和谐的劳资环境,使企业员工成为相互依存、利益共享的合作伙伴,实现企业“以人为本”和员工以“企业为家”的高度融合。企业要把员工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内容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中,并逐项抓好落实,使员工真正感受到企业就是自己温暖的家。企业工会和工商联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关爱员工、实现共赢”活动和评选“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关爱员工的优秀民营企业家”等活动,引导企业尊重员工的首创精神,关心员工冷暖,关注员工进步,为员工的自我价值实现和劳动技能的发挥创造条件,提供机会。
(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