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分级宣讲取得成效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20-05-13 16: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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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主体责任,武汉市民宗委从2019年开始,在全市党政干部培训教育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分级宣讲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意识,扩大培训。武汉市少数民族进城务工流动人口较多,宗教场所管理难度大。2018年2月,国家新的《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对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2019年机构改革后,一批新鲜血液补充到民宗系统,但是有的干部对民宗工作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掌握不深,工作上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问题,市民宗委党组书记赵学龙调研了解到后,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将民宗工作政策法规纳入全市党政干部年度学习培训内容,在党校培训、干部网络学习、各类(级)党校、社区、市社院、区民宗局,基层干部,机关干部,新任职干部,能力素质提高班、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中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
二、落实分级,增强覆盖。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实现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全覆盖。市级由市民宗委负责组建队伍,对全市进行政策法规宣讲,宣讲员由市民宗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宣讲骨干组成,主要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市民宗委和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的宣讲培训工作,市民宗委派员对各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举办的全区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进行宣讲。区级由区民宗局负责组队对区委统战部、区各部门党组(党委)、所辖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的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的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和村(社区)支部书记、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培训班,区民宗局和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的宣讲培训工作。
三、提升内功,锻造队伍。“打铁还须自身硬”,要做好宣讲工作,必须有一支精干的力量。市民宗委根据实际组建了31人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队,由委领导和各处长组成。定期开展宣讲员专题培训,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赵学龙带头宣讲,言传身教,不断提高宣讲员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和宣讲能力。各区民宗部门积极推选、培养宣讲员,组建本地区宣讲队伍,区民宗局至少都有1名宣讲员。选取的宣讲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语言简明、表述准确、说理清晰。他们在宣讲中结合工作实际,采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把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实务与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做到有机结合。根据不同场合和听众,调整宣讲的方式和重点,切实增强了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分合宣讲,成效明显。武汉市在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讲中,注重分与合结合,市、区级组织的干部培训班中有相关培训内容及时派出骨干参加宣讲。基层宣讲员对具体事例分析给参训人员以借鉴,市局机关干部骨干宣讲的内容给大家以方向和规范。各单位和区局在培训干部中都希望有民族宗教相关内容的宣讲,争相预约宣讲员到本单位宣讲。至2019年底,委党组成员朱绍华、黄书革带机关处以上干部在全市进行了宣讲32场次,参加人员5000余人。通过宣讲培训,近年来进入民宗系统工作的干部对民族政策、宗教法规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依规办理民宗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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